请宪法来当皇帝

老共产党人李普为《历史的先声》写的序言:还要走很长的路,自4月19日在五柳村上网,到6月9日上午10时已有732人阅览。五柳村是个不合时尚的鸡毛小店,居然还有这么多人来看,说明今天关心着中国前途的人仍然不少。

文章的作者作为历史的见证人,证明:在中国实行民主宪政,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同时感到这条道路漫长但又是我们必须走的一条路。

其实实行民主宪政也是中国国民党早年的承诺,只是他在掌握政权後迟迟不肯兑现,所以许多像李普这样的知识分子在那时选择了共产党。现在中国共产党的不少领导人,也是在唱着“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的歌声中参加到革命行列里来的,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任务至今没有完成,但这条路必定会走下去。

说起历史的原因,我以为包括每一个人的因素在内,道路之所以漫长,不单是在上者的个人原因,也由于在下者,包括很有文化的这部分,缺少民主就是民作主的观念,对于实行民主政治的根本大法–宪法也没有当回事,仍是希望有人为民作主,以为有个救世主就幸福了。

我自己对宪法就没有重视过。从报刊上的文章得知,刘少奇主席在被非法揪斗时,曾提出抗议,说我是根据宪法选出的国家主席。我和德坚被非法揪斗、关押乃至殴打多次,则从未想到还应该引用宪法来保护自己。

当然,在文革中,宪法有什么用,刘少奇主席不也没保护住自己吗。但事情也该反过来一想,如果大家都尊重宪法,对违宪的事都拒绝执行,那文化大革命之灾不也就起不来了吗。事实上在人们的心目中都没有宪法的权威。

法国戴高乐将军当总统时,经过与议会同意,决定撤出阿尔吉利亚,一些驻北非的军事指挥官不服从,在那里自组政府,但是通过广播等手段,让军人了解到政府的决定,结果没开一枪一炮,叛乱就流产了,因为绝大多数官兵拒绝执行其上级的乱命。这是他们有服从宪法的权威和有个人独立的人格,不会去听从不符合宪法的个人命令。

这种无形的权威的力量,在中国也是存在的,不过不是宪法,而是某个个人的权威。在中国古代,就是皇帝。史书中多次记有这样的故事:病危的皇帝讹传已死,抢夺皇位者兴兵入宫,谁知这皇帝硬撑着登上了城楼,一亮相,作乱者的部下就瓦解了,一些中国皇帝的精神威慑作用就有这样大!如果我们对待宪法,能象对待皇帝一样,这国家不就稳定和安全了吗。

皇帝有这样的权威,是封建社会通过四书五经乃至童蒙课本的教育、制度的保证,直至人们的生活行为的规范,无孔不入地进行长时间的思想灌输,才建立起来的。宪法要有权威,也得下功夫使它深入人心。要说起来,中国自推翻清王朝建立民国以来,各个时期的宪法虽有不同,但一直是有的;而且这些宪法容或有它的缺点,但从条文上来看,民是国家之主的原则,还是有的,问题在于主人有没有去运用宪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真要行使主人的权力,在实际上可能行不通,袁世凯派人刺杀极力推行民主宪政的宋教仁,就是一个例证。

还有个费巩,浙江大学的教授,父亲的同事,是个书读得多又笃信书本的书生,如父亲在《我所知道的费巩》中所记,他的文章不过是在介绍英国政党政治,还主张中国仿行英国式的政党政治。父亲以为“这在专攻政治学又曾到英国留学的他,实是言其所学,决没有危险性。不知此文何以如此命苦,竟碰了两次壁。”便帮他拿去在当时的中国民主同盟办的刊物上发表了。而过后不久,费先生竟被国民党的特务暗害,当时公开的说法是失踪。父亲为此长期感到内疚,曾写有诗悼念,诗早已不知何处去,但我曾看过一眼,还记得一句,“石不能言月渺茫”,说是失踪,问谁去呢。

宋教仁推行的和费巩主张的,未必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好办法,但他们是为中国实现民主政治而献身。一种主张对不对,不经过讨论和研究,怎么知道它对不对呢?把他们暗杀掉,正表现出那些不愿权力受到制约的专制强人,其实很虚弱的,他们使用暴力来对付一介书生,恰恰说明着精神力量的作用。

因此老共产党人李普提出的“大家来研究宪法,讨论宪法,然后大家来修宪、行宪!”的希望,意义重大,这个讨论也是我们对什么是民主,怎样去实行民主和认识自己的责任的学习。

历史上中国的皇帝,有保持稳定与统一的作用,司马光对此曾作精辟的论述(参见我写的别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作为一种历史存在,它能存在两千多年,自有它的道理。崇拜权威大概是人的一种特性,因此我以为,如果体现民主精神的宪法具有了皇帝那样的权威,我们这个国家就能真正长治久安了。

陶世龙,2002/06/10,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