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世龙:不以人为人

无独立之人格,无生命财产之保障,更无个人自由之可言;概言之,不以人为人,实为中华数千年传统之主流。以人为牺牲,视人为无生命之工具器物,或有生命之牲口,总之视人命如草芥,世所习矣。间有呼唤人性者,其声甚微;而驱万骨枯朽之一将,率成英雄。杀人愈多,愈为世所崇,鲁迅先生已痛言之矣。

以人为牺牲祭祀鬼神,盛行於殷商之季,被作为牺牲者多为奴隶,后世以牛羊豕易之,人不再为鬼神作牺牲,不失为进步之举;而牺牲一词,演化为能舍去己身利益,能为其主作牺牲者,更恒赞颂为忠义之行。

孙淼《夏商史稿》第九章第五节人殉、人祭与刑罚:「1950年春,考古工作者在殷墟武官村大墓以南,发现了一排排葬坑。共四排十七坑,坑内埋葬的都是无头人骨架…总计共埋一百五十二个骨架。在王陵区还有很多散葬坑,也就是乱葬坑。每个坑里都散乱地埋葬一些人骨有的是无头骨架,有的只是堆在一起的人头骨。……无论排葬坑和散葬坑,都为祭祀时掩埋被屠杀的奴隶尸体的祭祀坑。」「规模最大的是武官村以北一批祭祀坑。据不完全的统计,一百九十一座祭祀坑中,共埋人骨一千一百一七十八个人骨。根据发掘情况看,这些人牲并不是一次杀戮后埋入的,每次祭祀时杀戮的人数不等,少者一、二人,多者几十人至几百人,最多者一次竟达三百三十九人。」

《书·泰誓上》「牺牲粢盛」

《周礼·地官·牧人》「凡祭祀共其牺牲,以授充人系之。」

《吕氏春秋·顺民》「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以身为牺牲,用祈祷于上帝,雨乃大至。」

弘演纳肝,不过是以己之腹为祸国君主作棺;嵇侍中血,不过是用躯体为昏庸之主挡箭,均何足称,然历代均视为做人之典范,直至颂为天地之正气。

《艺文类聚·卷二十·忠》(引自韩诗外传)「狄人杀卫懿公,尽食其肉,独舍其肝。弘演使还,哭毕呼天,因自出其肝,内懿公之肝。齐桓公闻之曰:“弘演可谓忠矣!”」

《吕氏春秋·忠廉》「卫懿公有臣曰弘演,有所于使。翟人攻卫,其民曰:“君之所予位录者鹤也;所富贵者宫人也。君使宫人与鹤战,余焉能战。”遂溃而去。翟人至,及懿公于荧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弘演至,报使于肝毕,呼天而啼,尽哀而止。曰:“臣请为曝”因自杀,先出其腹实,内懿公之肝。桓公闻之曰:“未之亡也,以为无道也。今有臣如此,不可不存,于是复立卫于楚丘。弘演可谓忠矣,杀自出生以徇其君,非徒徇其君也,又令卫之宗庙复立,祭祀不绝,可谓有功矣。”」

《史记卷三十七·卫世家》「懿公即位,好鹤,淫乐奢侈。九年,翟伐卫,卫懿公欲发兵,兵或畔。大臣言曰:“君好鹤,鹤可令击翟。”翟于是入,杀卫懿公。」

《晋书·卷八十九·嵇绍传》「寻而朝廷复有北征之役,征绍,复其爵位。绍以天子蒙尘,承诏驰诣行在所。值王师败绩于荡阴,百官及侍卫莫不散溃,唯绍俨然端冕,以身捍卫,兵交御撵,飞箭雨集,绍遂被害于帝侧,血溅御服,天子深哀叹之。及事定左右欲浣衣,帝曰:此嵇侍中血,勿去。」

《晋书·卷四·惠帝纪》「帝之为太子也,朝廷咸知不堪政事,……及居大位,政出群下,纲纪大坏,货赂公行,势位之家,以贵凌物,忠贤路绝,谗邪得志,更相荐举,天下.谓之互市焉。……及天下荒乱,百姓饿死,帝曰:“何不食肉糜?”其蒙蔽皆此类也。」

聂政刺侠累,得手即自毙;荆轲刺秦王,未遂而被殛,恒得颂扬之辞,然均为人所收买。要离杀妻、子,断己臂,得刺庆忌,固有以其忍而议之;即如田横五百士,人称其义,仅为田横一人而已,於世於己,无毫厘之补,亦何足称哉

《吕氏春秋·忠廉》「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杀,吴王患之。要离曰:“臣能之。”…明旦加要离罪焉,挚执妻子焚之,而扬其灰。要离走,往见王子庆忌于卫。王子庆忌喜曰:“吴王之无道也,子之所见也,诸侯之所知也。今子得免而去之,亦善矣。”要离与王子庆忌居有间,谓王子庆忌曰;“吴之无道也愈甚,请与王子往夺之国。”王子庆忌曰:“善”乃与要离俱涉于江,中江,拔剑以刺王子庆忌。王子庆忌淬之,投之于江,浮而又取而投之,如此者三。其卒曰:“汝天下之国士也,幸汝以成而名。”要离得不死,归于吴,吴王大悦,请与分国。要离曰:“不可,臣请必死。”吴王止之。要离曰:“夫杀妻、子焚之而扬其灰,以便事也,臣以为不仁;夫为故主杀新主,臣以为不义;夫淬而浮乎江,三入而出,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臣以为辱矣。夫不仁不义,又且已辱,不可以生。”吴王不能止,果伏剑而死。要离可谓不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为贵富而忘其辱。」

以君为国,为国捐躯,为鬼亦雄,屈原孤忠,流传千古,盖欲众人效忠於一人,借以追求大一统之实现。司马光撰资治通鉴,首论即为求得国家稳定,必须社会等级层次井然有序,君主应居於金字塔社会结构之顶尖,成为众人之首脑,众人不过听其指挥之四肢,而无本身之人格,独立之意志。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头一篇评论所描绘的中国社会结构可表示如下:

按司马光的归纳,其基本原则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

用以保证统治机器运转的有效和灵活,求得“上下相集而国家治安”。

中国两千年的历史证明,司马光这个总结是有根据的,每当这个秩序被破坏时,社会就要大乱,兵连祸结,人民更要受苦,比起来还不如有个皇帝。这是中国人在此模式下无自由可言却又安于接受此种统治的根本原因(但这兵连祸结却又由于这皇帝之尊贵实在太诱人了故会有“秦失其鹿,天下共逐”的局面;中国人在古代不知民主为何物,以为舍此君主集权别无他法)。西方民主思潮传来后,康梁变法保皇,杨度拥袁称帝,仍出于此种考虑。老百姓不希望兵连祸结,民不聊生,宁愿失去个人的自由以换取生存。

近数十年来,个人主义在中国曾被视为“万恶之源”而屡受批判,但所谓“个人主义”,实将个人应有之基本权利包括在内。其实,中国人自古以来即无个人独立之地位,总是依附於某个利益集体,为其集团之利益,可舍家卖命,较今之集体主义,亦不稍减。西方文化以个人为基础可谓其极,中国文化乃以为国为家及为集体为基础,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人无复有也。

个人如蚁蝼之不足惜,视人命如草芥。

“罪人”、奴隶、俘虏、女人、贱民尤为不以为人者。所谓罪人,容或为有害社会者,然列首位者为得罪於统治者,且常株连九族,“莫须有”亦可入人以罪,故除现正当权者,人人均可成为罪人。

秦始皇时驱使刑徒从事艰险工程,动辄数十万人,置其生命安危不顾,确曾完成若干重大工程,后人但颂其伟大,埋骨荒野之刑徒,谁复念之。

殷人尚鬼,陪葬杀殉,冤魂无数;秦穆公号称贤主,犹遗命驱人殉葬,国失三良,乃有黄鸟之歌,大臣从死,后或稍止,而妃妾殉葬,延至明清,历代累积,何止万千!无名之人,谁复念之。

孙淼《夏商史稿》第九章第五节据台湾版中国考古报告集第二本《殷墟小屯发掘报告·侯家庄1001号墓》:「1001号墓殉人最多,总计约有四百人左右。…他们当中有的可能是墓主人的宠信,有的可能是近侍或重要的随从人员,…大多数人殉还是那些没有任何葬具的普通奴隶。…情况最惨的是那些被杀殉的奴隶。这些奴隶数量最多,他们身首易处,被埋在墓道的夯土层中,而且在不同的层位中都发现了这类人骨。估计当时每夯筑一二层即杀殉一批人。在这一墓中,共发现无头人骨六十一具,人头骨七十三具。」

《史记·秦本纪》「(穆公)三十九年,穆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黄鸟之诗。」

帝王墓成,工匠随闭墓中,代有所闻;秦始皇陵,清康熙墓,即其著者,小人无名,谁复念之!

《史记·秦本纪》「(始皇帝三十七年)九月,葬始皇骊山,…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闭草木以象山。」}

中国战争之多,可谓世界第一。战争多为内战,大一统有助于消弥内战,然统一未有不经使用武力。秦统一中国,争战多年。而分裂时期之战乱,又多因共逐一统皇帝之尊,大一统之代价亦足大矣

两军阵前,杀伤难免,而如驱人妇孺以阻敌兵,夫何言哉!

白起坑赵卒四十万於长平,为世所诟,然不失名将之誉;项羽世称英雄,坑秦卒亦数十万人,而后世为霸王别姬,惋惜英雄末路者,至今不衰,感念秦卒者,复有几人?

《史记·卷七十三·白起王剪列传》「秦王闻赵食道绝,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发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至九月,赵卒不得食四十六日…其将军赵括出锐卒自博战,秦军射杀赵括,括军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武安君计曰:“前秦已拔上党,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复,非尽杀之,恐为乱。”乃挟诈而尽坑杀之,遣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四十五万人。」

《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元年,吴王阖庐闻允常死,乃兴师伐越,越王勾践使死士挑战,三行,至吴阵,呼而自刭。吴师观之,越因袭击吴师」

《隋书卷四十八·杨素传》「每将临寇,辄求人过失而斩之,多者百馀人,少不下十数。流血盈前,言笑自若。及其对阵,先令一二百人赴敌,陷阵则已如不能陷阵而还者,无问多少,悉斩之。又令二三百人复进,还如向法。将士股栗,有必死之心,由是战无不胜,称为名将。」

凌虐妇女,从天子至庶人,弥不有之,盖妇女居於底层之底层,被视为器物、家畜,生杀予夺,无复人气;尤为可叹者,社会熟视无睹,甚至赞扬此类野蛮行为。

荆轲见燕女之手美,随口盛赞,燕太子丹有心,遂断女臂以赠荆轲,此与取千里马之肝为荆轲疗疾,同为求得荆轲为其效死力,而视人与马无异。荆轲有人作传,入诗入画入戏,此断手之燕女,谁复念之

《燕丹子·卷下》:「……复共乘千里马,轲曰『闻千里马肝美』,太子即杀马进肝。暨樊将军得罪于秦,秦求之急,乃来归太子。太子为置酒华阳之台。酒中,太子出美人能(鼓)琴者。轲曰:好手!琴者。太子即进之。轲曰:但爱其手耳。太子即断其手,以玉盘奉之。」[1984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影印扫叶山房本百子全书第七册]

《三国志卷六·裴松之注引典论》「(袁绍妻)刘氏性酷妒,绍死,僵尸未殡,宠妾五人,刘尽杀之。…(刘子袁)尚又为尽杀死者之家。」

杨国忠聚胖妇为屏风御寒,以人代物,犹不伤性命;石崇命美人敬酒,客不饮,美人斩首,何其忍哉!

《世说新语·汰侈》「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导)与大将军(王敦)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吴起杀妻以求将,人或以为不然,然吴终因此而得将印;刘备有妻子如衣服之语,为刘安杀妻以其肉奉之而赐金,却被小说家描绘为仁德之君。

严武稚年椎杀父妾,无人责之,反由此成名。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九严武传:武字季鹰,幼豪爽。母裴不为挺之所答,独厚其妾英。武始八岁,怪而问其母,母语之故。武奋然以铁锥就英寝,碎其首。左右惊白挺之曰:郎戏杀英。武辞曰: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儿故杀之,非戏也。父奇之,曰:真严挺之子!(这段文字约占严武传全文四分之一,足见道德文章如欧阳修者,对这类非人道之行为不仅不加谴责,且持赞赏之态度。)

鲁迅撰狂人日记,痛斥中国之仁义道德背后,通篇写着吃人二字。此固有文学家夸张之艺术,然以人为食,史不绝书,徇非虚语。

客中难得史籍可查,仅录有两种,即已可见一斑。

资治通鉴中有关吃人的记载

王莽地皇三年 (23)

王莽被悬首示众后“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

汉光武帝建武二年(26)

关中大饥“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

献帝兴平二年(195)

关中大饥“民相食略尽”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453)

“张超之走至合殿御床之所,为军士所杀,刳肠割心,诸将脔食其肉,生啖之。”

前废帝永光元年(485)

“讨义恭杀之并其四子,断绝义恭肢体,分裂肠胃,挑取眼睛以蜜渍之,谓之鬼目粽。”

梁武帝太清三年(549)

“九江大饥,人相食者十四五”

建康城内因侯景围城“数月之间,人至相食,犹不免饿死,存者百无一二。”

“军人屠马于殿省间,杂以人肉,食者必病”

元帝承圣元年(552)

“暴(侯)景尸於市,市民争取食之骨皆尽;”

隋炀帝大业十二年 (616)

江淮饥馑无食“始采树皮叶,或捣槁为末,或煮土而食;诸物皆尽,乃自相食。”

唐肃宗至德二年(757)

尹子奇久围雎阳“城中食尽……(张)巡出爱妾,杀以食士……将士皆泣下不肯食……(许)远亦杀其奴,然后括城中妇人,食之既尽,继以男女老弱,人知必死,莫有叛者。所馀才四百人。”

代宗永泰二年十二月癸卯(766)

(周)智光素与陕州刺使皇甫温不不协,“志斌入奏事……叱下斩之,脔食其肉。”

僖宗中和二年(882)

黄巢秦宗权“纵兵掠人为粮”,人骨亦被碾碎为食,“号给粮之处为碾磨寨”

光启三年 (887)

“杨行密围广陵且半年,秦彦、毕师铎大小数十战多不利,城中无食,料值钱五十缗,草根木实皆尽,以堇泥为饼食之,饿死者大半。宣州军掠人诣肆卖之,驱缚屠割如羊豕,讫无一声,流血满于坊市。彦、师铎无如之何,颦蹙而已。”

“河阳节度使李罕之所部不耕稼,专以剽掠为资,啖人为粮。”

昭宗大顺二年夏四月庚子(891)

“(王)建令东川将唐友通等擒(韦)昭度亲吏骆保於行府门脔食之”

陶元珍:两汉之际中国北部汉族南迁考引用史料

[后汉书·赵孝传]:……及天下大乱,人相食。孝弟礼为贼所得。孝闻之,即反缚诣贼曰:礼久饿赢瘦,不如孝肥饱。贼大惊,并放之。

……谭少闲者,时亦为饥寇所获,等辈数十人皆束缚,以次当烹。

[后汉书·刘平传]:……平朝出求食,逢饿贼,将烹平……

[后汉书·淳于恭传]: ……恭见崇将为盗所烹

本文是2002年4月9日即我的个人网页五柳村建立一周年时写下的,标明为“中国传统文化反思之一”,但一直没有正式发布。是应为时居加拿大查考图书资料不易,再是用文言文所写,不利流传。而后也未再写作。近日“徐州丰县被链子像狗一样拴住的女人生八个孩子的事引起公众强烈质疑。”“那名女子的境遇凭常识就能看出不正常,非人道,她的权益显然没有得到应有保护。”(徐州丰县被链子像狗一样拴住的女人生八个孩… 来自胡锡进 – 微博2022年1月30日)使我想到了这篇封存已二十年的文章。

2022年2月1日,有女权社群的伙伴举办了“徐州生育八孩女子”相关事件的在线讨论会。尽管是大年初一,还是有50多人同时在线参与。而截止目前,相关话题已经在微博上获得近三千万阅读量。特别是中城研究院 2022-02-03 09:45发表的《徐州,为什么会成为拐卖妇女的重灾区?》一文中有“1986-1989年统计,拐卖到徐州的妇女有48100人。”“拐卖妇女是当地普遍现象,主流人群都不觉得是罪恶。”之语;甚至有村干部感谢人贩子为解决本村单身汉婚配作出了贡献。使我大为震惊!即将本文发表,虽不成熟且有语言之不足,愿以此开篇,继续言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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